
9月20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开展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自2026年9月20日起,济南市缴存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计算,每套住房提取总额最高20万元。
这是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装修自住住房”纳入公积金提取情形后,济南落地的具体实施细则。
两类住房纳入范围
通知明确,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一是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含)且不超过3年(含);
二是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0年(含)以上。
“刚交房要装修的刚需家庭,以及入住多年想翻新的老住户,都被覆盖到了。”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意在推动公积金从“支持购房”向“支持全周期住房消费”延伸。
同套房仅提一次,终身最多两次
在提取频次上,每名缴存人就同一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满10年可申请一次,每名缴存人累计办理不得超过两次。
提取额度按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建筑面积核算:1500元/㎡,总额不超过20万元。例如100平方米住房可提15万元,140平方米以上住房按上限20万元计。
材料能免则免
本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个人银行一类储蓄卡;配偶办理另加结婚证。可通过大数据联网接口查询到的材料,免予提交。
设个贷率“红绿灯”
政策同步建立风控机制: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0%(含)时,暂停“满10年以上”住房的装修提取业务;当个贷率低于85%并持续3个月,恢复办理。公积金是住房公共保障资金,应通过正规渠道申请,切勿轻信“包装材料、代办公积金装修提取”等虚假宣传,避免影响个人信用和后续公积金使用。
(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韩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