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荣山丨文学莫被功利裹挟

郝荣山丨文学莫被功利裹挟

不少文学爱好者投稿参赛,常常会收到印着“喜报”的获奖通知。可这份喜悦背后,往往藏着一整套商业化套路:优秀奖要认购158元一册作品集,购书数量越多,奖项等级越高;想要金奖奖牌,另行缴纳数百元制作费;还有出版拼页费、活动赞助费,不掏钱,奖项便化为泡影。

不止于此,网络诗文赛事又衍生出新的流量玩法。不少比赛把阅读量、点赞数、评论留言当成重要评分标尺。为了冲高名次,参赛者四处转发求点赞,在群里拉人留言助威;平台顺势开通打赏通道,虚拟礼物可以折算比赛票数。作品优劣退居其次,比拼的变成朋友圈的广度、粉丝的热情,打赏金额的多少。评奖不再以文本论高下,变成流量、金钱与人情的博弈。

种种乱象,消解文学本该有的纯粹。花钱买书买奖牌、充值刷票冲热度,奖项与流量双双可以交易。认真打磨文字的写作者,如果不愿花钱刷数据,纵然文笔出众,也很难拿到像样的名次;擅长拉票、愿意付费的参与者,却可以轻松斩获高等级荣誉。久而久之形成劣币驱逐良币,挫伤真心创作者的热情。

部分主办方,办赛初衷并非发掘文学新人,而是把征文大赛当作牟利工具。一边售卖证书奖牌、推销汇编书籍,一边依靠选手转发拉票赚取平台流量与打赏收益。荣誉、热度、奖牌、出版物,全部转化成盈利商品。爱好者渴望被认可的文学初心,沦为被收割的对象。

不可否认,网络时代,好作品理应拥有阅读与传播。阅读量、点赞、留言,能够反映大众的喜爱程度,但绝不可以成为评判文学水平的硬标准。流量热闹不等于文字质量过硬,打赏金额也衡量不出文章的思想深度。文学有其自身审美尺度,不能简单套用流量逻辑。

当然,举办赛事会产生印刷、宣传等合理成本,但成本绝不能绑架评奖规则。奖项应当是优秀作品的褒奖,流量只是传播的结果,不能颠倒因果,把付费、刷量当作拿奖的敲门砖。真正有公信力的文学赛事,看重的是文本本身,不靠卖书创收,不以刷票定名次。

面对五花八门的民间赛事,创作者更要放平心态,看淡虚名。华丽的证书奖牌、好看的阅读点赞数据,装点不了文字的底色。监管部门与网络平台,也应当加强对各类征文赛事的甄别监管,整治“花钱拿奖、刷票冲榜”的不良风气,斩断利益链条。

文学贵在本心,写作贵在真诚。流量会消散,奖牌会褪色,唯有扎根内心的文字力量,才是写作者真正的勋章。

(作者系中国散文学会会员)

凤观枣庄(文章发布已获作者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