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26日消息,日前,山东省司法厅原党委书记、厅长(正厅级)解维俊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枣庄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解维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解维俊利用担任淄博市临淄区委副书记、区长,淄博市临淄区委书记,潍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解维俊 资料图
利用职权无偿接受房屋装修
贪欲膨胀、以权谋私
2025年12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解维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6年5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解维俊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解维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组织意识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无偿接受房屋装修;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解维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解维俊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