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6日,《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环节,枣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周涛围绕运河遗产活化利用相关规定进行解读。条例以活态传承、共建共享为导向,从业态融合、体验升级、文脉深挖三方面发力,推动运河文化从静态陈列转向全民共享。
丰富融合业态,延伸运河文旅产业链条
条例明确完善运河沿线步道、驿站、观景设施等公共配套,打造大运河主题地标景点。深挖本地特色资源,盘活老厂房、旧工坊发展工业研学;依托台儿庄大战、铁道游击队、运河支队红色资源开发研学线路;联动乡村资源发展生态观光、田园综合体,赋能乡村振兴;扶持运河老字号,强化运河文创品牌与知识产权保护,实现文、旅、农、工、红多元融合发展。
创新数字体验载体,打造沉浸式共享场景
枣庄市将依托条例推进大运河文化展示阵地建设,规划运河文化馆、专题博物馆,在城市公共空间、交通设施融入运河文化标识。运用人工智能、虚拟展示、智慧导览等数字化技术打造线上线下互动体验产品,常态化推动运河船工号子、鲁南花鼓等非遗进景区、进社区,丰富群众沉浸式文化体验,让运河文化融入日常生产生活。
深挖历史文脉,深化运河文化研究与文艺创作
条例鼓励跨地市运河文化协同研究,支持高校、社团梳理运河历史脉络,促进学术成果转化落地。系统整理、记录运河非遗技艺,建设非遗传承实训基地;扶持运河主题戏曲、文学、美术、影视创作展演,全方位挖掘、传播大运河枣庄段独特精神内涵,持续为运河文化注入时代生命力。
凤观枣庄 马俊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