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三大特色亮点 以系统法治守护枣庄大运河文脉

突出三大特色亮点 以系统法治守护枣庄大运河文脉

8月6日,《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举办,针对条例特色亮点,枣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力作出详细解读。

作为山东省五市大运河协同立法重要成果,《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足枣庄运河资源禀赋与治理痛点,打造贴合本地实际的特色制度设计,三大亮点构建大运河全维度保护体系。

构建全域整体保护机制,凝聚全社会共治合力

条例坚持系统完整保护思路,将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中河台儿庄段(台儿庄月河)作为核心保护对象,同步覆盖运河水工遗存、历史街巷、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物质遗产,以及全部运河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设立遗产动态名录、专家咨询、预保护三项核心制度,统筹遗产本体、历史风貌、沿岸生态与文化价值一体化保护。同时鼓励志愿服务、社会资本参与运河保护,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长效保护格局。

坚守生态优先底线,管控开发避免过度商业化

条例深度融入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划定大运河滨河生态空间、核心监控区,对核心区域实施开发负面清单管理。明确水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等多部门生态管护职责,常态化开展河道清淤、岸线整治、生态修复,打造兼具防洪、文旅、生态功能的绿色运河廊道。严格约束沿线经营开发行为,明确所有文旅、产业项目规模必须匹配遗产承载能力,严控过度商业化开发,实现生态保护、文化传承协同共进。

推动港产文旅深度融合,释放运河经济发展动能

条例立足枣庄航运与文旅双重优势,打通保护与发展双向通道。支持红色旅游、航运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多元业态同步发展,修缮古码头、老旧港区并升级旅游配套,推动适宜河段通航观光;依托京杭运河黄金水道,规划现代化物流港与临港产业园区,推动港口、物流、产业一体化发展,以法治保障大运河文化保护与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下一步,枣庄市将以条例实施为抓手,用好特色制度机制,系统性守护千年运河遗产,擦亮枣庄大运河城市名片。

凤观枣庄 马俊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