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6日,在《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上,枣庄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黄莹莹介绍,文旅部门将扛起大运河遗产保护统筹主管责任,四大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条例贯彻实施。
全面普查建档,编制大运河遗产保护名录
全面开展全市运河文化遗产专项普查,梳理世界遗产河段、水工遗存、历史建筑、非遗项目四大类保护资源,完善档案资料,编制官方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向社会公布。联动自然资源、交通、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形成遗产保护工作合力。
严守保护红线,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管控
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依据条例划定遗产本体、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落实考古前置、开发评价硬性要求,坚持保护优先、有序开发。组织多部门开展常态化沿线巡查与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损毁运河遗存、破坏历史风貌等违法行为,守牢文化遗产安全底线。
多元活化利用,丰富运河文旅产品供给
完善运河旅游步道、驿站等基础设施,开发运河夜游、主题文旅线路;整合红色革命资源打造研学产品;深度挖掘运河船工号子、渔灯秧歌等本土非遗,构建档案留存 + 活态展演双线传承模式,推动非遗持续活化。
全域矩阵普法,营造全民护运浓厚氛围
依托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月等节点,在运河沿线广场、展馆设立普法阵地;运用短视频、公众号全媒体平台,结合戏曲、非遗展演普及条例内容,引导市民、游客自觉守护大运河珍贵遗产。
凤观枣庄 马俊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