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源股份因关联方资金占用及信披违规连收监管罚单,控股股东及多名责任人遭通报批评

丰源股份因关联方资金占用及信披违规连收监管罚单,控股股东及多名责任人遭通报批评

2026年7月至8月,山东丰源生物质发电股份公司(证券简称:丰源股份,代码:832236NQ)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继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

这家枣庄市首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在进入创新层近十年后,因内部治理失序而面临监管层的双重问责。

据山东证监局查明,2025年8月至12月期间,丰源股份多次向关联方山东丰源远航煤业有限公司拆借资金,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单日资金占用最高余额达到3,800.00万元。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丰源股份于2026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整改完成情况的公告》,2025年度公司关联方山东丰源远航煤业有限公司因临时资金周转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占用金额7,799.78万元。

具体拆借情况包括:2025年8月26日拆出2,500万元、9月28日拆出1,400万元、10月16日拆出3,800万元、12月30日拆出99.78万元。上述资金占用款按5.95%的年利率及实际占用天数计提利息费用284,591.07元,利息费用已支付给公司。截至2026年5月11日,占用资金已清理完毕。

丰源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违规事实查实后,监管措施逐级落地。2026年6月29日,山东证监局作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34号),决定对山东丰源生物质发电股份公司及公司董事长甘志端、总经理龙慎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史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时隔约一个月,全国股转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书(〔2026〕168号),经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给予丰源股份、控股股东山东丰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甘志端、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史恒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关注的是,全国股转公司在处分决定中进一步明确了资金占用规模的相对占比,资金占用日最高余额3,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达10.86%,已达到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项标准,但公司迟至2026年4月22日方补充披露相关公告。

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丰源股份的行为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控股股东丰源集团占用挂牌公司资金,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董事长甘志端作为挂牌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资金划拨审批职责及信息披露义务;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史恒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之前,丰源股份已着手进行整改。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整改完成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甘志端、朱应泉、周忠飞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披露了相关公告,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进行补充披露。4月28日,公司主办券商中泰证券发布风险提示性公告,提示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监高人员不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将给公司规范运作带来不利影响。

从经营基本面来看,丰源股份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8亿元,同比下降0.5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7.86万元,同比增长73.32%。在营收微降的背景下净利润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反映出公司经营效率有所改善。公司运营阶段配备2台25MW生物质发电机组,年发电量可达3.6亿度,燃料以周边农林废弃物、农作物秸秆为主,日均燃料消耗量约1,600吨。

公开信息显示,丰源股份成立于2010年3月,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控股股东为山东丰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4.04%),实际控制人为山东峄州国有资产管理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年4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是枣庄市首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016年6月进入股转系统创新层。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生物质能源发电、热力、光伏发电、燃气发电等多个领域。

(凤凰网山东综合东方财富、经济导报、同花顺、天眼查等整理)

丰源股份因关联方资金占用及信披违规连收监管罚单,控股股东及多名责任人遭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