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树立“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的鲜明导向,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3起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关于反映东营市金湖学校教务处主任李某某有关问题的澄清正名。2024年7月,王某某冒用家长身份反映李某某安排各班家委会到指定书店购买高价教辅资料牟利的问题。经查,李某某未组织统一购买指定书店的教辅资料,不存在牟利情形。王某某因与李某某共事期间存在矛盾,以他人名义捏造不实材料,意图使李某某受到处理,该反映问题不实。2024年8月,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会同市胜利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对反映李某某的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正名。2025年12月,王某某因诬告陷害,被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关于反映东营区史口镇油郭村党支部委员郭某某有关问题的澄清正名。2025年2月,群众反映郭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郭某认定为贫困户,将扶贫项目粮食加工磨坊、村集体建房据为己有等问题。经查,村民郭某家庭生活困难,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并通过层报镇、区乡村振兴部门审核,符合贫困户监测帮扶对象条件;史口镇油郭村无粮食加工磨坊扶贫项目,郭某某家的磨坊系个人自建;村集体所建房屋主要是扶贫房及危改房,均按规定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村民,不存在郭某某占有情形,该反映问题不实。2025年12月,东营区纪委监委对反映郭某某的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正名。
3.关于反映垦利区永安镇十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侯某某有关问题的澄清正名。2025年2月,群众反映侯某某不正确履行职责,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师某某安排乡村公益性岗位的问题。经查,2015年4月,经垦利县人民医院评定,师某某为视力残疾一级,2022年10月,师某某以“残联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村残疾人”类别申请“卫生防疫员”岗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经镇政府审核通过、村集体民主评议公示,申报程序合规,该反映问题不实。2025年3月,垦利区永安镇纪委对反映侯某某的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正名。
(东营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