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日,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2026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五)显示,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因多次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被罚,被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处以罚款325.39万元。

据公示的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三起非法占用海域行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被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分别予以处罚。其中,东海罚〔2026〕1005号决定书对其违法事实处罚款31.73万元;东海罚〔2026〕1002号决定书处罚款264.67万元;东海罚〔2026〕1003号决定书处罚款28.99万元,三笔罚款总计325.39万元。

这并非该公司首次因海域使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公开记录显示,2025年,该公司实施的东营港扩建工程(引桥)(加宽段)在东营市海域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0.2746公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规定,被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处以37.07万元罚款。更早之前,2016年该公司亦曾因未取得海域使用权擅自占用海域42.0837公顷,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从企业背景看,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法定代表人为许华军,注册资本19.94亿元,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东营港及防潮堤建设投资、合资合作项目建设、港城建设与资产经营、土地一级市场经营、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房屋拆迁及开发整理,以及国有资产运营、租赁、投资、抵押、资产置换等资本运作业务。
股权结构方面,公司大股东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股51%),另一股东为东营鑫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9%),实际控制人为东营市财政局。
企查查信息显示,该公司对外投资东营港资产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并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控制15家企业。
(凤凰网山东综合东营市政府官网、鲁网、鲁中晨报、企查查等综合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