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5长深高速鲁冀界至大高段改扩建工程选址意见批前公示,公示期至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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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长深高速鲁冀界至大高段改扩建工程选址意见批前公示,公示期至7月13日

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G25长深高速公路鲁冀界至大高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批前公示,公开项目路线走向、规划合规情况及意见反馈渠道,面向社会各界征求监督意见,公示周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

据公示信息显示,该改扩建工程路线起点设于鲁冀交界漳卫新河特大桥,向北可衔接在建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线路依托现有长深高速进行拓宽改造,沿线途经滨州市无棣县、沾化区,终点落在长深高速大高互通立交以北2.6公里位置,向南与长深高速大高至彭家枢纽段改扩建工程顺畅衔接,形成连贯的高速通行通道。

规划合规层面,项目整体契合《滨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已依规编制《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论证;项目属地规划选址主管部门亦出具同意选址相关意见,各项流程均满足规划选址管理规定。

本次公示面向全社会开放监督渠道,若群众、单位与项目存在利害关系,可先行拨打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行政许可处电话0531-51791244咨询项目具体选址细节。

若有异议需正式反馈,须在公示有效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邮寄时间以信件邮戳为准。其中,单位提交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馈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书面反馈材料寄送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14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相关部门将统一收集梳理群众、单位反馈的各类意见。

(新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