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牟平区应急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烟台市牟金矿业有限公司邓格庄金矿区因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被处以罚款2.6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6月18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鲁烟牟)应急罚〔2026〕4号显示,烟台市牟金矿业有限公司邓格庄金矿区存在“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条款明确要求:“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8号第B档,牟平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6万元的行政处罚。
这并非烟台牟金矿业2026年首次在安全生产领域违规受罚。2026年1月30日,烟台市牟平区应急管理局曾同日向该公司开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鲁烟牟)应急罚〔2026〕SG8号决定书认定,该公司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同时存在迟报或者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后合并处罚57.6万元;
另一份(鲁烟牟)应急罚〔2025〕16号决定书则指出,该公司未按规定对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且无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开展调查处理,也未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合并处罚5100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披露,烟台市牟金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注册资本为14,569.390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鹏旭。股东及出资比例显示,主要股东包括集海资源香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1.051%;烟台熠晖投资有限公司和Majestic Yantai Gold Ltd.分别持股40%和10.949%;山东招金集团招远黄金冶炼有限公司则持股8%。
(凤凰网山东综合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