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养猪、养牛农户!山东畜牧业保险新政发布,保费补贴标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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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养猪、养牛农户!山东畜牧业保险新政发布,保费补贴标准明确

新黄河记者从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了解到,为构建市场化的畜牧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稳定生猪等畜禽生产供应,近日,省畜牧兽医局与省财政厅、山东金融监管局重新修订了《山东省畜牧业保险实施方案》。

根据此次发布的山东省畜牧业保险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我省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服务“三农”、保障民生为宗旨,建立由政府、养殖户、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畜牧业风险分担机制,提升畜牧业抵御风险和自救发展的能力,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和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各级政府加大保险政策宣传,落实财政配套补贴资金,加强理赔监管服务,引导畜牧业生产者参保,保护农户的生产积极性;运用市场化手段和保险技术防范化解畜牧业生产风险。引导保险机构提升畜牧业保险服务水平等;通过政策引导、保费补贴、理赔服务和养殖户参保受益实例宣传等方式调动畜牧业生产者参保积极性,自愿参加投保。鼓励承保机构开展商业性保险,满足不同主体差异化风险保障需求。此外,保费补贴政策与其他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共同推进,强化畜牧业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强农惠牧的综合效益。

据了解,保险政策实施范围为全省行政区域(青岛市畜牧业保险工作由青岛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实施),保费补贴品种为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保险。参保对象为全省所有养殖以上畜种的所有农户、企业、家庭牧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养殖主体必须不在禁养区范围内才能参保;参保的养殖主体不得选择性投保。

保险责任范围为: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的保险责任为在保险期限内,因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致的保险个体直接死亡。养殖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参照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确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费率为6%,奶牛保险费率为5%。具体标准为:能繁母猪保险费72元/头,保险金额1200元/头;育肥猪保险费48元/头,保险金额800元/头;奶牛保险费500元/头,保险金额10000元/头。

根据方案要求,我省各相关部门、单位将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畜牧业保险工作。保费由农户自行承担20%,中央财政承担40%。保费剩余部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2号)要求,省财政根据各市县财力情况,按照分档分担办法对各市县予以补助。各级财政部门要足额落实保费补贴资金预算。各保险经办机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宣传、承保、理赔工作。严禁承办机构以各种名义进行恶性竞争,严禁将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养殖户作为被保险人承保,一旦发现经查实,取消其保险承办资格等。

(新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