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嘉市监处罚〔2026〕272 号,公开显示嘉祥县萌山医院因部分护理项目收费不规范问题作出行政处罚。

嘉祥县萌山医院作为非营利性(非政府办)民办一级医院,长期与嘉祥县医疗保障事业中心签订《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标准执行收费。
经查,嘉祥县萌山医院在 2023 年至 2025 年期间,存在护理项目收费与服务标准不匹配的违规行为:部分符合《WS/T431-2023》二级护理(8 元 / 天)标准的患者,被按一级护理(11 元 / 天)收费,每日多收 3 元,累计多收 688.95 元;部分符合一级护理(11 元 / 天)标准的患者,被按特级护理(4 元 / 小时)收费,每日多收 88 元,累计多收 1889.6 元; 两项合计多收取医疗费用 2578.55 元。其中,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障基金已由嘉祥县医疗保障局依法责令退回并进行处罚。截至目前,医院已通过患者预留电话、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等方式完成退款 2472.6 元,剩余未退还多收价款 105.95 元,已按要求接受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 363.81 元。
此次问题暴露出嘉祥县萌山医院在物价管理、政策执行、护理服务与收费标准匹配等环节存在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给患者带来了困扰,也对医疗服务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此次处罚为嘉祥县萌山医院敲响了警钟,希望嘉祥县萌山医院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坚持 “当下改” 与 “长久立” 相结合,全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严格遵守医疗服务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绝不触碰违规收费红线,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持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守廉洁行医底线,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以规范的服务、透明的收费回馈患者信任,努力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安全、合规的医疗服务。
来源: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