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庄市市中区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四批)
2026年,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现发布第四批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保健类食品领域)。
一、市中区某餐饮店涉嫌食品广告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案
2026年4月23日,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收银台上张贴的热饮宣传单及包间内展示牌上的宣传语含有“养血补血、增强免疫力、软化血管、保护视力、增强血管弹性、去痰止咳、降脂降压”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已于2026年4月27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市中区某食品生产公司涉嫌生产、经营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2026年4月12日,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称在网络平台购买的铁杆山药红曲面粉包装标注“药食同源中国他汀”字样,产品营养成分表标注与实际不符、产品标注“富硒”“含钙”涉嫌虚假标注。市中区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4月30日对对其立案调查。
三、市中区某食品销售公司涉嫌违法发布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广告案
2026年5月8日,枣庄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枣庄市广告监测平台推送线索,显示当事人在网络平台销售的玉米须桑叶青钱柳茶,广告语含有“绛的下稳得住,摆脱‘三个高’让您从此不再眩晕”广告用语;销售的菊苣人参栀子茶,广告语含有“痛风高酸,绛的下稳得住”广告用语,销售的酸枣仁人参茯苓百合茶,广告语含有“睡前喝一杯,享睡一整晚”广告用语;销售的西洋参青钱柳桑叶茶,广告语含有“无高一身轻,从这一杯好茶开始,稳健不升高,告别高表现”广告用语,涉嫌违法发布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广告,市中区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5月21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以案普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广告、宣传禁止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非保健食品禁止宣称具有保健食品功能。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提供食品安全违法线索,请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来源:枣庄市中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