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燃气从业人员考核,严查虚假培训、学时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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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范燃气从业人员考核,严查虚假培训、学时造假

5月2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落实“考培分离”进一步规范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建培注字〔2026〕1号),聚焦燃气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关键环节,明确市县主管部门主体责任,细化培训、考核、证书管理等全流程要求,筑牢燃气安全人才基础。

通知明确,有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是燃气从业人员考核管理的责任主体,需严格落实《山东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鲁建培注字〔2022〕1号)要求,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统筹做好考核组织、证书管理、继续教育及延期审批等工作。考核工作经费可通过申请财政专项经费或使用燃气安全管理专项经费保障,同时要求主管部门厘清与社会机构边界,确保责任落实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在考培分离核心要求上,通知划定清晰红线:各市主管部门不得参与培训经营活动,不得指定培训机构。培训工作实行市场化自主选择,具备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可自主开展理论与实操培训,也可委托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充分释放企业自主管理空间。

系统与考场管理同步收紧。“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原则上每市设置一个管理账户,严禁将账户及业务委托社会机构代管使用,保障系统安全规范运行。考场选用方面,各地需按标准化要求建设或选用机考考场,鼓励有条件的城市自建考场;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考场,确保考核硬件达标。

考核过程与证书延期监管持续加码。有关市需完善考核实施、质量评价、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规范考核档案管理,全程记录考核过程与监考履职情况,确保资料可追溯查验。监考人员须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或政府购买服务选用的第三方人员,从严规范监考行为。证书延期环节,将继续教育内容、学时及档案记录作为监管重点,严厉查处虚假培训、学时造假等行为;支持优质燃气企业自主开展继续教育并向社会提供培训服务。

省住建厅将通过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函询通报等方式,强化对各地考核、继续教育、延期审批工作的监督指导。同时要求各市设立信息管理专员与公开监督电话,畅通咨询举报渠道,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加强宣传,引导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参训、规范考核,营造行业良好风气。

(新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