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5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维护经济金融安全总体情况。会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副局长郭俊杰针对当前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活动的新趋势、新变化,以及金融监管部门所采取的针对性监管措施,作了详细介绍。

2025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针对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先后部署开展了2轮次集群打击,期间山东金融监管局与省公安厅密切协作、联动配合,加力科技赋能深挖线索,创建模型筛查线索,充分发挥建模分析和资金穿透追踪优势;努力探索机制提升成效,创新建立“监管+公安”执法协作机制,在线索研判、调查取证、罪名适用等方面加强合作;聚力推动多方协同攻坚,建立“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司法、监管部门”等多领域、多层次会商机制,针对发现难、立案难、定罪难等问题开展多次专题座谈;着力强化正向宣传教育,向社会主动发声进行风险提示,发挥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上一轮联合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数量243笔,协助配合公安机关立案232起,有效遏制了辖内金融领域‘黑灰产’势头。”郭俊杰说,但随着集群打击行动和行业整治的不断深入,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更加隐蔽,作案手段不断翻新,逐渐呈现三方面特点。
一是作案手段逐步隐蔽化。当前部分“黑灰产”为绕开监管视线,更多使用法律咨询公司、科技公司等伪装性更强的形式,“换马甲”速度极快,且不法“代理维权”短视频及直播、“职业背债”等新形态“黑灰产”不断出现,加大了违法行为的识别发现难度。
二是运行模式逐步产业化。部分“黑灰产”为规避打击,形成了“线上教唆—线下签约—跨省洗钱”的利益链条,将虚假广告投放、提供“对抗”教程、定制统一话术、伪造虚假材料、代理投诉协商等环节“碎片化”运作,网络化、跨区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趋势越发明显,部分不法中介甚至通过“加盟合作”“知识付费”等模式进行扩散,追踪打击难度增大。
三是从业人员逐步职业化。当前有部分法律、金融行业背景的人员开始参与不法中介业务,逐渐产生了职业投诉人、代理人等,这类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投诉规则,将所在组织和其行为进行所谓的“合法包装”,游走于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之间的灰色地带,增大了精准打击的难度。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与省公安厅的常态化协作,推动‘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从集中行动向长效治理转变。”郭俊杰表示。
一是继续加大打击力度,联合公安机关在全辖组织开展新一轮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针对“黑灰产”的新形势、新特点,采取更加精准的措施,进一步推进乱象整治。二是加强跨部门工作协同,进一步强化与市场监管、司法部门等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发挥跨部门乘数效应,着力推进金融领域“黑灰产”综合治理。三是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指导金融机构夯实合规经营理念,强化内部控制,加强科技赋能,规范合作机构管理,最大限度消除辖内金融“黑灰产”滋生土壤,持续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