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网山东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获悉:3月16日,山东东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东源科技”)因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以及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东营市应急管理局处以2.5万元的罚款处罚。

本次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东)应急罚〔2026〕5号。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东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二条相关条款,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87号第A档、第 114 号第A档,作出上述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东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年,专业深耕SCR脱硝核心原材料活性粉体以及蜂窝式脱硝催化剂的生产与研发领域,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拥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信用体系认证等多项体系认证。

(凤凰网山东综合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公开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