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建一公司偷工减料被罚近300万元

山东电建一公司偷工减料被罚近300万元

近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电建一公司”)处以约297万元罚款。

处罚显示,该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在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中,存在偷工减料、不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等违规行为。

此次已是山东电建一公司年内第三次被能源监管部门处罚。此前,该公司先后因违法分包电力设施业务、未消除事故隐患,分别被华东、华中能源监管局罚款9000元、25000元。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电建一公司(曾用名: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成立于1980年,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国有控股企业,由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百分百持股,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凤凰网山东综合自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天眼查等)

山东电建一公司偷工减料被罚近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