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9日23时许,微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辅警成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且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巡查过程中,执勤民辅警发现一辆鲁H8***0小型轿车号牌被刻意遮挡,存在明显交通违法嫌疑,随即依法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核查,18岁男子李某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车上载有乘客张某鑫,其行为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之规定,决定对李某仰无证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处2200元的行政罚款。
【赵芬 江春燕】
责编:张若颖 终审:徐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