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网山东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获悉:3月13日,山东鑫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弘集团”)因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总监,被荣成市应急管理局处以3万元罚款。

本次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威荣)应急罚〔2026〕2号。荣成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3号第A档,依法作出上述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鑫弘集团成立于2016年,以船舶制造与海工技术为核心,延伸港口物流、航运运输产业链,服务全球海洋经济发展,现已形成以船舶制造、海工改装修理、机械制造、港口物流、航运运输等产业为主的多元化发展格局。企业曾荣获山东省生态环保产业百强企业、威海市出口创汇十佳企业等称号。

(图片来源自企业官网)
(凤凰网山东综合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公开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