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庄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地方文献资源得天独厚,品种繁多。征集、管理和利用好这些文献,对于保存地方史料、传承枣庄文化、促进本地区建设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系统收集枣庄地方文献,保存和传承本土文化,是枣庄市图书馆的重要职责和使命。为了更全面完整地收藏保护好枣庄地方文献资料,枣庄市图书馆特向全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集枣庄地方文献。
一、征集范围
(一)图书类文献
1、地方年鉴(包括区域统计资料、年度报告、白皮书、蓝皮书等)。
2、地方志(区、街、镇、村各级各类)。
3、地方史(包括史实、大事记、史料及重大事项活动资料汇编等相关资料)。
4、地方概览(包括区域词典、百科全书、各种综合的大全、概况等)。
5、人士著述:包括原籍枣庄或曾在枣庄任职、居住的各个时代的人士著述、日记、信函、传记、字画、回忆录、著作手稿、声像资料等。
6、家谱(包括遗存的与新编的)。
7、革命文献:包括枣庄各个历史时期的革命文献。
8、旅游读物(主要指以介绍区域山水胜迹、风物习俗、旅游服务为主题,也包括各种题咏集、资料集等)。
9、专题资料汇编(区域法规汇编、人口普查、经济普查、文物和文化遗产普查、资源普查、民间文艺集成等)。
10、政协文史资料。
11、地方丛书、文献汇编(包括新编印和旧文新版的)。
12、图照集(指以图照为主体,反映区域特定时期、特定主题或特定机构的文献汇集)。
13、枣庄市辖区内各种历史文献。
(二)戏曲文献
枣庄市各戏曲院团、个人等收集、编撰或绘制涉及戏曲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出版物和资料。
(三)石榴文献
枣庄各区(市)、街道、乡镇、社会团体、个人等收集、编撰涉及石榴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出版物和资料。
(四)非图书资料
反映枣庄各时期的各种图片、实物、音像制品等非图书资料。
征集要求
1、文献资料要求:反映枣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地理、历史沿革、风俗人情、人物生平事迹,反映全市各行各业工作情况;内容健康、装订完整、有保存和利用价值。
2、不限载体和文种,图书、杂志、报纸、照片、画作、唱片、拓片、宣传册、手稿以及缩微资料、音频、视频等都在征集范围之内。
3、与枣庄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地方文献信息资源,不论何时、何地、何人著述,何种形式,均属征集对象。
三、征集方法
1、无偿捐赠。
2、如无法提供原件,我馆可通过拍照、复印、扫描等方法进行复制。
3、各捐赠单位和个人在捐献文献时,请附通讯地址及个人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4、拟赠送文献可直接送交、邮寄或以其他方式送达枣庄市图书馆历史文献部,也可以电话或E-mail联系,由工作人员按约上门征集。
5、捐赠文献凡符合入藏标准,将被作为正式馆藏,永久保存,传承后世。
6、我馆愿与各单位和个人建立地方文献交换关系,可来人来电联系。
四、征集时间
长期有效
奖励办法
凡捐赠地方文献资料者:
我馆将颁发收藏证书。捐赠文献凡符合本馆入藏标准而本馆尚未收藏的,将被作为正式馆藏,永久保存,并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作为捐赠文献被枣庄市图书馆收藏的凭证。
捐赠地方文献(带ISBN号)3种以上者,赠全文数据库阅读卡1张。
捐赠地方文献(带ISBN号)5种以上者,赠全文数据库阅读卡1张+特色礼品1份。
4、对大宗有较高价值的捐赠,还将授予枣庄市图书馆名誉馆员光荣称号,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和宣传。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2-5100890
联系人:褚倩倩 李筱梅
邮编:277101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23号 枣庄市图书馆历史文献部
来源:文旅枣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