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山东天标城市更新有限公司被罚9万元

未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山东天标城市更新有限公司被罚9万元

2月24日,济南市城管局(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官方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济综执处字﹝2026﹞第46号》,山东天标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因涉“农民工工资支付案”,被处以罚款9万元。

公示违法事实一栏称,山东天标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在天桥区济泺路以东、齐鲁鞋城以南建设标山二期项目 A 地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存在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被济南市城管局(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9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2月12日。

经查询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标山二期项目A地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于2025年2月24日开工,建设单位济南天盛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天桥区济泺路以东、齐鲁鞋城以南,总建筑面积约9.2万平方米,为大型商业综合体。

天眼查信息显示,山东天标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位于济南市,是一家以从事土地管理业为主的企业,属国标行业土地整治服务(N7910)。控股股东济南天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济南市天桥区财政局。

(凤凰网山东综合济南市城管、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天眼查等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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