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中小学“校园餐”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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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中小学“校园餐”专项整治

原标题: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联合开展中小学“校园餐”专项整治:追缴违规收益550万元,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近日,山东省2025年法治为民实事推介发布活动在济南举办,活动聚焦群众诉求“小切口”,总结全省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成效。其中,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联合开展的中小学“校园餐”专项整治,将校园餐管理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成为此次活动的重点成效之一,切实守护全省1500余万名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与合法权益。

据悉,山东省共有中小学校1.27万所、中小学生1500余万人,“校园餐”作为家长关切、社会关注、党委政府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此前在权责界定、经营模式、资金使用、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和薄弱环节,亟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根本上治理。此次专项整治,是山东落实法治为民要求、解决群众关切难点问题的具体实践。

专项整治中,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牵头发力,联合多部门构建起权责清晰、执行有力、透明高效、长效常治的法治化监管体系,主要采取三大举措推进整治工作。

在压实法治责任方面,省纪委监委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依法依规牵头抓总,联合10部门印发《关于根治中小学校“校园餐”突出问题的工作措施》,明确依法行政“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省教育厅则将“校园餐”整治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十大重点任务”,细化28条任务分工,强化跨部门信息联通、执法联动、风险联控、问题联治。

累计通报典型问题1226个,依纪依法精准问责。教育、审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督查,共排查整改相关问题7.29万个,退费2162万元、追缴违规收益550万元。省纪委监委机关通过领导包案、提级办理、挂牌督办等方式,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强化法律制度刚性约束。

此次山东依法整治规范校园餐的经验做法,已被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教育部刊发推介。从整治成效来看,全省中小学食堂运营已普遍规范,依法构建起以学校为运营主体、优质餐饮企业提供专业化劳务服务的新型自主经营模式,食堂自营率达99.6%,形成完备的制度、执行、监督、保障体系;学生权益得到实质保障,权力寻租空间被有效压缩,自营食堂结余普遍控制在3%以内,配餐企业和受托经营方利润率不高于5%,学生膳食质量显著改善,公平交易权、营养健康权等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政府、学校、家长、企业多元共治的氛围日趋浓厚,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来源:新黄河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