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河纸业有限公司无证取水被行政处罚

山东山河纸业有限公司无证取水被行政处罚

近日,济宁市任城区水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山东山河纸业有限公司无证取水的违法行为罚款3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济任水罚字〔2025〕5号。经查明,该企业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任城区水务局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2月9日,公示截止期为2026年12月8日。

来源:济宁市任城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