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新设、复用
交通技术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道路交通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峄城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将新设、复用的交通技术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点位向社会通告,并于2026年1月30日起正式启用。启用后的交通技术监控执法取证设备将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规定,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和谐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
特此通告。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月21日
来源:枣庄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