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山亭区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有效加强山亭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新增的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向社会公示,并于2026年1月20日起正式启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取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月13日
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
1、设置点位:S238省道与泰和路、S103省道与半马线(县道X010)路口、S103省道华沃水泥厂路口
2、设备类型:电子警察
3、抓拍违法行为:闯红灯、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非机动车道、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来源:山亭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