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2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回望‘十四五’ 奋楫启新程”主题系列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以来,烟台市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烟台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烟台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家,烟台市司法局副局长姜洪波,烟台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忠杰,烟台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韬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新闻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请介绍一下“十四五”期间,烟台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
烟台市司法局副局长 姜洪波——
“十四五”以来,烟台市司法局围绕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落实《烟台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5年)》,顺利完成“一年打好基础、两年巩固提升、三年创新突破”的阶段性目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健全服务体系,实现平台全域覆盖。完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区市级中心15个、镇街工作站153个,实现市、县、乡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推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双号并行,提供全天候法律咨询。依托山东法律服务网及AI智能服务终端,实现法律服务“一网通办、指尖可办”,推动实体、热线、网络融合发展,形成“一站式”服务闭环。
二是深化服务内涵,提升法治惠民实效。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年”活动,打造“一域一品”服务品牌矩阵。持续做优“援来为你”品牌,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2万件,为困难群众节省代理费、挽回经济损失1.8亿元。公证行业全面推行“无证明”改革,创新“上门办、延时办、预约办”等服务模式,相关做法获《人民日报》刊发推广。
三是聚焦基层治理,夯实乡村振兴法治根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年均提供法律服务7万余次。建成法治文化主题阵地6700余处,创建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3个,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2.6万人,人民调解组织达7151个,调解成功率达98%。
四是服务发展大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实施“重点产业链+法律服务”,构建“1+16+N”工作体系,编制《企业公共法律服务指南》《企业出海法律服务指引》,组建产业链专属法律服务团,开展“暖心公证·护企同行”“益企出海·法护远航”等专项活动,累计为链上企业开展“法治体检”300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上万次,有力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大众日报:今年,烟台市成功创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能否介绍一下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烟台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忠杰——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近年来,烟台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把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为牵引,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今年10月获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烟台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意见》,高规格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在全省率先制定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清单,压实各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健全示范创建和法治督察双向推进机制,开展“补短板、强弱项,创亮点、提质效”专项活动,组织法治政府建设专项法治督察,广泛开展“共建法治政府·共享美好生活”主题宣传活动,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全市1456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规范权力运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等各类监督,获评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表现突出市。推动建立政府层级监督、部门行业监督、贯通市县乡三级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合作机制试点顺利通过司法部验收。
三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出台全省首部保障公众参与立法的市政府规章、全国第一部入海排污口管理政府规章,构建具有烟台特色的“海、岛、山、水、林、城”法规规章体系。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机制,每年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出台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33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出台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
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常态开展行政执法能力专项提升行动,指导重点领域开展执法岗位练兵,组织全市1.4万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学法考法,切实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搭建“数字联合检查平台”,实现“无事不扰、有事必到”的监管目标,规范涉企执法经验面向全国推广。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伴随式”执法监督,推广包容审慎监管,建立不罚、轻罚、不予行政强制“三张清单”,彰显“首违不罚”温度。
五是持续提升民生服务质效。优化政务服务,聚力“高效办成一件事”,迭代更新100个“一件事”服务场景,服务企业群众218.33万次,不断擦亮“民事无忧·企事有解·政事高效”服务品牌。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全省首创“信即办”极速审批新模式,精简审批程序。率先开通电子公证书“码”上核验 “E”键送达,实现“互联网+公证”新跨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创新打造“议烟和合”行政复议品牌,构建标准化、全流程行政争议调解化解体系。
烟台市融媒体中心: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基础,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平台枢纽作用,请介绍一下我市司法所建设和职能发挥情况?
烟台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刘韬——
近年来,烟台市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连续三年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全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持续开展薄弱司法所专项整治行动,全市153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司法部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省司法厅连续两年在我市召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推广我市相关做法,1名司法所长代表山东在全国司法所长示范培训班作交流发言,相关经验做法获省级以上媒体报道。
一是规范场所建设,优化阵地载体。全市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500余万元,新建、改扩建司法所93个,新增办公面积8900平方米。全市153个司法所全部拥有独立办公场所,配备数字化设备设施,统一外观标识,合理划分业务区域,并在各大电子地图上更新位置,场所辨识度、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供坚强支撑。通过招考、调任等多种方式充实基层力量,全市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714人。推进司法所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建设,持续组织全市司法所长大练兵、大比武,全市司法所长平均年龄降至40岁以下、整体下降4.6岁,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超87%。建立局机关与司法所“局所联动、所呼局应”“双向交流”机制,激发队伍活力。
三是促进职能发挥,践行法治为民。在全省率先印发《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实施意见》,积极参与解决镇街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创新开展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在法治轨道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全市司法所“一所一品”展示活动,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实行薄弱司法所领导班子包联督导,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凤观烟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