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活态传承续文脉,山东助力“老地标”变身城市“新名片”

以活态传承续文脉,山东助力“老地标”变身城市“新名片”

山东现有10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0座省名城、60片历史文化街区和2213处历史建筑。这些历史文化资源数量众多、底蕴深厚,如何平衡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是一道重要课题。

12月5日,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侯晓滨介绍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统筹保护与发展方面的举措与成效。

侯晓滨表示,“十四五”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精心修复街区和历史建筑,为延续城市文脉,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构建了机制健全的工作格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请省人大修订施行《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提请省政府颁布《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编制完成20座历史文化名城、60片街区保护规划,连续五年开展名城专项评估,实现街区、历史建筑全覆盖。全省有法可依、依规管控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三级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

建立了应保尽保的工作体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将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历史建筑、历史地段等纳入保护名录。“十四五”期间,保护对象数量大幅增加,全省新增25片历史文化街区,1240处历史建筑。所有历史建筑全部实现挂牌保护,全部完成测绘建档,形成较为完备的档案资料。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47亿元,全省每年投入保护资金超过10亿元,修复了20余片街区、600余处历史建筑。

营造了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多方参与、凝聚合力,加大宣传阐释力度,编印《山东省历史文化丛书》《山东省历史建筑精粹》,阐释齐鲁城乡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历史文化保护纪录片《文脉春秋》青岛篇、青州篇、烟台篇,在央视一套黄金时间段播出,宣传展示山东历史文化名城独特魅力,全社会参与支持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识不断加强。

开创了活态传承的生动局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进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高水平打造了济南明府城、聊城米市街等名城活化利用IP,留住原居民和“烟火气”;更新改造青岛中山路、烟台所城里等历史城区、街区,传承城市历史文化价值特色;活化利用潍坊坊子炭矿、济南职工剧院等一批工业遗产、历史建筑。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再展新风貌,焕发新活力,“老地标”变身城市“新名片”。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健全法规制度,完善保护名录,深化监督管理,加强文化阐释,守护好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侯晓滨表示。

(凤凰网山东 张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