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受惩、守信受益、失能得助”,山东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失信受惩、守信受益、失能得助”,山东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12月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创新举措。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审判员兼执行局局长孟祥刚表示,山东法院在依法严厉惩治失信行为的同时,特别注重对“诚实而不幸”市场主体的信用修复工作,帮助其重返市场、重获生机。

数据显示,山东信用修复人数连续2年超过新纳失信人数,呈现“减存遏增”的良好态势:据统计,今年1-11月,全省法院新纳入失信名单9.47万人次,同比下降17.6%,信用修复20.01万人次,同比上升5.47%。2024年,全省法院新纳入失信名单13.03万人次,同比下降16.2%;信用修复20.21万人次,同比上升45.5%。

为推动经济稳步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提供坚实的司法助力,山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精准惩戒,专项清理。

针对存在一般失信行为但仍有履行意愿的企业,山东全面推行失信宽限期制度,给予其1至3个月的缓冲期,避免“一刀切”误伤企业。例如,日照中院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意见,形成了“承诺-暂缓-履行-修复”的完整闭环。

今年以来,山东已有超过600家企业获得喘息机会,其中近八成在宽限期内主动履行了义务或达成和解,有效稳住了就业、保住了企业。

针对那些因历史原因被纳入名单、但目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山东依法及时删除或屏蔽其失信信息,为其卸下“失信包袱”。举例来说,淄博某法院执行的A公司与B公司案,B公司需向A公司支付工程款1.4亿。执行法院依法对B公司的银行账户、固定资产全面查封、冻结,依据有关规定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

但是,考虑到该公司是垃圾处理和发电企业,且有一定经营收入。法院积极组织当事人调解,经过多次努力,双方达成和解意向,法院依法对B公司进行信用修复,助力企业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目前,A公司已收到执行款5000余万元。

此外,山东还积极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实现高效解禁。一方面,建立主动触发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法院主动屏蔽失信信息,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帮助企业扫清在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的障碍。另一方面,优化单次解禁制度,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为提高履行能力,需要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务工等活动的,法院积极争取申请执行人同意,临时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出行措施。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深化失信惩戒工作,强化分级分类理念,提升惩戒措施的靶向性和精准度,加大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力度,做实为失能被执行人的解绑纾困,努力营造“失信受惩、守信受益、失能得助”的法治化信用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凤凰网山东 李旭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