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将拍卖4宗土地!这里要建批发市场

日照将拍卖4宗土地!这里要建批发市场

近日,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公告》显示,经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拍卖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其中,2024D-24地块,位于昭阳南路以东,大兴路以北,面积19113㎡(28.67亩),起拍价925万元,用途为批发市场用地。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4〕91号)的有关内容,该宗地分为两个地块:地块一规划用途:批发市场用地;地块二规划用途:社会停车场用地。地块一与地块二需统一规划建设,同步投入使用;若地块分期出让,各地块应具备独立使用条件,并满足相关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等应优先在首期出让地块中配建,其他规定按相关技术要求出具。

2024D-24号宗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的规定,2024D-24号宗地出让后严禁擅自改变用途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竞得人需要在土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东港区政府签订《监管协议》,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的监管,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分割销售。并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25A-61号宗地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5〕137号)的有关内容,2025A-61号宗地建筑高度≤60米。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项目同步实施,满足相关建筑设计标准要求,建成后达到独立使用条件。

2025X-51号宗地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5〕134号)的有关内容,2025X-51号宗地建筑高度不超过36米,需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4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项目同步实施,满足相关建筑设计标准要求,建成后达到独立使用条件。

2025A-65号宗地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规划条件〔2025〕149号)的有关内容,2025A-65号宗地建筑高度≤24米,需配建文化活动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配建体育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且不少于340平方米(不计入绿地率);配建便民菜市场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项目同步实施,满足相关建筑设计标准要求,建成后达到独立使用条件。

来源:直播日照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