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五控改革”,山东省属企业总部人员精减超15%

实施“五控改革”,山东省属企业总部人员精减超15%

11月2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国资委负责同志等介绍“十四五”时期山东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情况。

省国资委副主任秦春玲表示,“十四五”以来,山东始终将三项制度改革作为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效率的重要抓手,研究出台《关于建立省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机构设置和加强用工管理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建立了常态化评估和“一企一策”攻坚机制,有力激发企业活力动力。

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山东突出“能上能下”,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机制。截至目前,省属企业各级子企业已实现全覆盖,所有经理层成员的聘任、考核、薪酬和退出都与明确的任期和业绩目标紧密挂钩。

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以来,已有161名经理层成员因上年度考核未达标而退出原岗位,真正实现了岗位能上能下。同时,大力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十四五”期间,省属企业通过竞争上岗聘任的中层管理人员比例已超过八成,树立了“有为才有位”的鲜明导向。

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聚焦“能进能出”。山东创新开展“控机构、控岗位、控总量、控总额、控招录”的五控改革,推动企业构建精简高效的管控体系。经过努力,省属企业总部机构数量合计精减14.9%,总部定员数量合计精减15.9%。

在二级企业层面,管理机构和岗位编制压减率均超过8%,全级次企业管理人员整体占比严格控制在8%以下。在严控总量的同时,坚持市场化招聘,公开招聘比例达到100%。“十四五”以来,省属企业累计招聘约12万人,其中高校毕业生占比达60%,既优化了人员结构,也履行了稳就业的社会责任。

分配制度改革强化“能增能减”。山东着力健全与业绩和贡献紧密挂钩的薪酬分配机制,经理层成员薪酬结构中与业绩直接挂钩的浮动部分占比最高达70%,实现了“业绩增,薪酬增;业绩降,薪酬降”。同时,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截至目前,共推动20户境内外上市公司开展25期股权激励、8户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激励、5户科技型企业实施分红激励。

秦春玲表示:“在规范不合理过高收入的同时,健全对科研人才和苦脏险累岗位的收入倾斜机制,推动广大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稳定增长”。

(凤凰网山东 贾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