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区内是否允许共享电动车运营?市交通运输局: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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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区内是否允许共享电动车运营?市交通运输局:不允许

近期,有济南市民询问市区内是否允许共享电动车运营,记者从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济南市明确不允许投放共享电动车。未经许可私自投放的,属地已清理。

早在今年8月份,济南市政府官网就贴出了“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对市区是否允许共享电动车运营”的回复,明确“不允许”。

以下是回复详情↓

问:目前济南市市区内是否允许共享电动车运营?

答:目前济南市明确不允许投放共享电单车,按照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要求,目前济南市市内五区(历城区、历下区、槐荫区、市中区、天桥区)无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同时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通知》我市严格控制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未经许可投放的逐步清除出市场。共享电单车业务牵扯多个部门,且现阶段市内五区(历城区、历下区、槐荫区、市中区、天桥区)暂无投放。如市民看到相关租车企业有共享电单车投放情况,建议向单车投放地区政府反映,未经许可投放的逐步清除出市场。

来源: 闪电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