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翻车机维护不到位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山东莱钢永锋钢铁被罚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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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翻车机维护不到位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山东莱钢永锋钢铁被罚5.1万元

近日,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5〕第17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公开信息》)。

《行政处罚公开信息》称,2025年7月29日、8月8日,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专用铁路翻车机作业时,因对翻车机检查维护不到位导致车辆脱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

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2025年10月10日,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项和《违反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翻车机检修维护标准及相关制度,处罚款5.1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莱钢永锋轧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以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主的企业。

其控股股东有三家,分别为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3725%)、永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1919%)、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2.4356%)。

(凤凰网山东综合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公开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