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做出:济卫医罚〔2025〕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49395058**;法定代表人:冯某;处罚事由: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处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处罚类别:警告、罚款;处罚内容: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来源: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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