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利润超6亿元,美晨科技及相关责任被处罚

虚增利润超6亿元,美晨科技及相关责任被处罚

9月26日,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晨科技”,300237.SZ)对外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9号。

此前,其于2025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14年9月,美晨科技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郭柏峰等持有的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石园林)股权,赛石园林自此成为美晨科技全资子公司。2014年至2018年,赛石园林通过虚假采购劳务、苗木等方式虚增工程施工成本及完工百分比,从而虚增收入、利润;通过虚假销售苗木、虚减相关费用、收入成本错记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导致美晨科技累计虚增收入143777.67万元,累计虚增利润65796.49万元。

山东证监局拟决定对美晨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还拟对郭柏峰、张磊等1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

针对上述处罚,美晨科技表示,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不属于触及强制退市的情形,并提到: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同一日,美晨科技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提到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9月30日(星期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美晨科技”变更为“ST美晨”;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237”;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公开资料显示,美晨科技成立于2004年,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持其股超过5%的大股东有两家,分别为潍坊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1.62%)、诸城市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44%)。

其秉持“科技+环保”经营方针与策略,经过多年潜心发展和经营,现已形成高端智能制造、高端品质人居环境和景观建设营造,以及生态农业发展为主的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美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全球化发展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汽车关键零部件行业领先企业;全资子公司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拥有三家园林一级施工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园林古建、文物保护等一级施工资质和风景园林甲级设计资质。

根据此前发布的半年报,今年上半年,其实现营业收入为8.63亿元,同比增长1.41%;归母净利润为-9168.07万元,同比增长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