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是实打实的民生工程。
山东村庄数量众多、区域差异显著,在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面,山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
在6月4日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范立俍介绍道:“‘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完成2.38万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从‘十三五’末的 31.7% 跃升至目前的68.2%,实现了翻倍增长,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0多个百分点,提前完成‘十四五’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为美丽山东、美丽乡村建设筑牢了根基。”

在污水治理方面,因村施策,引导群众共治共享是关键。山东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将政府推动与群众需求紧密融合。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优先对乡镇政府驻地村庄、中心村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村庄进行治理。
目前,全省中心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等5类重点村庄的治理比例已达78%。
因地制宜,不断拓展治理模式是亮点。2022年,在原有的4种集中治理方式基础上,山东新增3种 “低成本、易管护、可持续、效果好” 的分散治理方式,大幅降低了治理成本。
2024年,山东积极探索4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模式。例如,巧妙结合村内地形,将废弃坑塘改造成处理生活污水的表流湿地,先进行物理沉淀,再通过生物净化,实现污水循环利用;还有将收集的污水经简单处理后用于菜园灌溉等方式,推动生活污水从单纯 “治理” 向 “利用” 转变。
2025年4月,山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摒弃 “建设高大上设施” 的城市污水治理思维,树立 “以用促治”的治理思路。据初步统计,全年可新增灌溉绿化等杂用水8000万吨以上,用于村庄绿化、道路降尘以及灌溉附近林地、农田,实现了 “污水净化、环境美化、村庄绿化” 的良好效果。
突出运维,强化长效管护是保障。2024年,省直8部门联合出台《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省、市、县、镇、村五级职责,以及运行维护、监督管理、资金保障等要求,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
展望未来,山东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借鉴 “千万工程” 经验,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引领,持续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让农村环境更加宜居、美丽。
(凤凰网山东 张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