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德州市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近日在北京召开,全国202个城市(区)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德州市位列其中。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是德州市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德州市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理念,深入践行为了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的宗旨,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来抓,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同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机结合,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德州将把握精神文明建设的时代特征和发展规律,贯通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锚定更高目标,重整行装再出发,深化常态创建,建设城市文明,奋力谱写精神文明建设新篇章,让文明成为德州最亮丽的底色。

来源: 闪电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