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山东嘉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项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
据济宁银罚决字〔2025〕01号文显示,山东嘉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2.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3.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4.违反安全管理要求;5.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法事实。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警告,罚款542500元。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
据济宁银罚决字〔2025〕02号文显示,李超稳(时任山东嘉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山东嘉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5000元。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