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赵某等三人投案自首!

聊城赵某等三人投案自首!

合伙贷款“求翻身”,没想到反而成了电诈“帮凶”!

近日,东阿县公安局鱼山派出所行政处罚3名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非法提供电话卡、银行账户等实名帮助的违法人员秦某、赵某、周某。

4月6日,秦某、赵某与周某等朋友相聚聚餐,席间大家的话题聊到了资金周转,秦某和赵某提到自己信用卡逾期,在当地银行贷款受阻。这时,周某表示自己认识网上贷款的人,只是因为自身有担保无法办理,秦某和赵某听后心动不已,希望通过周某的关系成功贷款。

通过周某,赵某、秦某联系上微信好友“方天画戟”,向其提供了银行卡、身份证等相关信息,好友“方天画戟”进行分级审核并告知秦某、赵某通过了贷款事宜,需要见面办理接下来的业务。

按照“方天画戟”安排的时间,4月7日,秦某、赵某与周某三人前往济南市某小区,但并没有见到好友“方天画戟”的业务员,对方谎称今天办理业务的人较多,下班后“加班”完成二人的贷款业务。

在好友“方天画戟”的指点下,秦某、赵某与周某多次变换见面地点,傍晚7时许

,三人分别在不同的“办事处”与“刘经理、王经理”见面。

秦某和赵某按照要求提供了身份信息,刘经理、王经理分别通过手机银行操作后告知二人银行流水不足,需要进行包装才能贷款,无需任何担保,最高可贷50万,利息仅4厘。面对如此诱人的条件,秦某和赵某同意了对银行流水进行包装。

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业务操作,赵某的银行卡共刷流水137410元,秦某刷流水6万元。,随后,“刘经理、王经理”让赵某、秦某两人回家等待下款即可。

然而在等待贷款的过程中,秦某和赵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意识到事情不妙,三人赶紧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

4月9日,经鱼山派出所调查核实,秦某和赵某的行为已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警方提醒

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以网络贷款为诱饵的诈骗案件,利用人们急需资金的心理,打着“低门槛、高额度、快速放款”的幌子,诱使受害者提供个人信息和银行卡等资料,进而实施诈骗。

广大群众办理贷款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切勿轻信网上的贷款信息,更不要随意提供个人敏感信息。如遇可疑情况,应及时与警方联系,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稿件来源:“聊城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