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地最新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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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地最新人事任免

3月14日,招远市、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多则人事任免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公 告

(第62号)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招远市人民政府市长李鹏程的提请,于2025年3月14日决定任命:

李晓东为招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特此公告。

招远市人大常委会

2025年3月14日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公 告

(第63号)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招远市人民政府市长李鹏程的提请,于2025年3月14日决定任命:

李晓东为招远市公安局局长。

免去:

尚洪涛的招远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招远市人大常委会

2025年3月14日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公 告

(第64号)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招远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兴龙的提请,于2025年3月14日决定任命:

周永正为招远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冠东为招远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赵桐为招远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培玲为招远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费峥红为招远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王巧霞为招远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闫兴为招远市人民法院金岭人民法庭副庭长;

陈晶为招远市人民法院齐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天增为招远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周永正的招远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婧洁的招远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方鲁平的招远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刘永文的招远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侯春雷的招远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招远市人大常委会

2025年3月14日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公 告

(第65号)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杰的提请,于2025年3月14日决定任命:

王鹏飞为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学志为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郅晓莹为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少芳的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招远市人大常委会

2025年3月14日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65号)

鄄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鄄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5年3月14日任命:

孙大勇为鄄城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室主任;

贾相军为鄄城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主任。

现予公告。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66号)

鄄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鄄城县人民政府县长邓兆朋的提请,于2025年3月14日决定任命:

朱娜为鄄城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庆海为鄄城县民政局局长;

温凤涛为鄄城县司法局局长;

李文建为鄄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范士武为鄄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卫东为鄄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颖为鄄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栋梁为鄄城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增贤为鄄城县审计局局长;

王振波为鄄城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钦的鄄城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沈欣的鄄城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周舟的鄄城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孙红军的鄄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李增贤的鄄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陈安强的鄄城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朱娜的鄄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温凤涛的鄄城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侯仰义的鄄城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范士武的鄄城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67号)

鄄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鄄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刁晓伟的提请,于2025年3月14日免去:

王汉文的鄄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

来源:招远人大、鄄城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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