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力度空前!山东迭代优化公积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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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力度空前!山东迭代优化公积金政策

“去年以来,我省连续4次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包含购房贷款、购房提取、租房提取等方面,惠民力度空前。”在3月14日举行的“抓改革创新 促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冯兰成介绍,山东通过系统性政策调整,为缴存人实现住房安居注入强劲动能。

在购房贷款层面,山东实施了一系列有力举措:一方面,大幅提高贷款额度,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可享受和首套最高贷款额度以及20%最低首付比例;同时,针对多子女家庭以及高品质住宅,分别给予最高贷款额度上浮 20% 以上、10% 以上的优惠。

另一方面,山东全面推广“商转公”政策,允许缴存人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切实减轻了缴存人的利息负担。

租房提取政策也同步优化,精准回应民生需求——新市民、青年人可以全额提取月缴存额支付房租,多子女家庭可以根据实际租房支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今年1-2月,山东全省租房提取27.83亿元、同比增长41.71%,政策红利加速释放。

针对中低收入群体,山东推出两项“托底”政策:月还款额由不高于贷款人月收入的50%提高到不高于60%,既提升可贷额度又缓解首付压力;推动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助力这一群体通过规范缴存实现住房保障。

作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山东的持续优化中不断彰显普惠价值。从多维度破解缴存人住房难题,到精准扶持中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山东正以更灵活的政策设计、更务实的惠民举措,为民众托起“住有宜居”的幸福愿景。

(凤凰网山东 张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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