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鲁金罚决字〔2025〕18号、24号)显示,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金租”)因融资租赁业务管理不到位,未有效监测客户是否按约定用途使用授信资金,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罚款70万元。

一同公布的还有对时任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威的处罚决定,因融资租赁业务管理不到位,未有效监测客户是否按约定用途使用授信资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对其警告并罚款5万元。
凤凰网山东梳理发现,此前汇通金租多次因违法违规被处罚。
2024年9月,汇通金租因融资租赁业务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罚款40万元。同时,3名时任责任人被罚。

2020年4月,汇通金租因“关联交易管理不严格,股权管理不到位、不审慎”,被原中国银保监会山东银保监局罚款20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第一大股东为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各持股20%。
(凤凰网山东 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