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全市严查!这些人被处罚!

烟台全市严查!这些人被处罚!

新春佳节

亲朋欢聚

喝酒在所难免

但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条“铁律”千万要牢记

案例一

1月25日晚22时07分许,第二大队民警在检查一辆车牌号为鲁FR****白色小型轿车时,酒精检测棒提示该车驾驶员有饮酒嫌疑,民警立刻要求驾驶员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驾驶员李某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9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将李某某带至烟台中医院急诊科提取了血液样本,待血检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案例二

1月12日22时许,龙口交警二中队民警巡逻至龙水路海岱农业银行处,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于是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交谈时发现该车驾驶员马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于是对其进行酒精式呼吸检测,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0mg/100ml,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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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1月17日12时许,龙口交警三中队巡逻至龙口市下丁家肖家洼村处,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于是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交谈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张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于是对其进行酒精式呼吸检测,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0mg/100ml,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六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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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1月15日13时10分,杨某驾驶牌号为鲁F***V7行至招远市张星镇路段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民警依法对其作出暂扣驾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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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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