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享泉城购·好品在章丘】过大年系列之三—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篇

【畅享泉城购·好品在章丘】过大年系列之三—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篇

济南市2025年政府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公告

(一)活动时间

1.购车时间

自2025年1月25日0时至2025年3月31日24时(以参与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本次活动申领额度共计3000万元,按照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申领额度用完即止,活动提前结束;

2.补贴申报时间

2025年2月12日10时至2025年4月15日24时;

3.申领资料修改时间

2025年2月12日10时至2025年4月30日24时。

(二)活动范围

1.参与企业

在济南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以活动页面公布为准。

251

章丘区

章丘百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开发区创业路

252

济南金骏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创业路1158号1号、2号展厅

253

章丘金万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赭山大街4075号志成工业园内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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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聚源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纪大道392号东风集团工业园1号长安引力/2号长安启源

255

济南路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世纪大道392号

东风工业园西区

256

济南乾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世纪大道392号

东风工业园东院北侧车间厂房西数第十间

257

济南仁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明水经济开发区

世纪大道东风工业园东区2号车间内西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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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瑞和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开发区工业二路

东段东昊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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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瑞和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开发区工业二路

东段东昊工业园

260

济南顺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世纪大道392号东风工业园内东头

261

章丘市天马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工业路6671号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世纪大道东风工业园内

2.参与对象

活动时间内,在参与企业购置非营运乘用车新车并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非个人购车、二手车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不限户籍和上牌地区。

(三)补贴金额与标准

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居民个人购买乘用车发放一次性补贴。具体标准为:

1.新能源汽车

(1)新车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4000元,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不含税价为准。

(2)新车购车发票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5000元,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不含税价为准。

2.燃油车

(1)新车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3000元,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不含税价为准。

(2)新车购车发票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4000元,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不含税价为准。

以上购车发票金额不含车辆装潢、挂牌等其它费用。国家、省出台汽车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政策,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支持同时申领相关补贴(上级政策有另外规定的除外)。

本次活动所指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能源”标注,挂绿色车牌)。

(四)申报程序及审核

1.申领程序

申请人在完成车辆上牌的全部流程和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后,即可通过移动端申请购车补贴。具体方式为:

消费者进入相关活动页面,进行申报。

方式二:登录齐鲁银行权益平台进行申报。

具体申报路径为:微信搜索关注“齐鲁银行公众号”——点击右下角“领优惠”——“权益中心”——“济南市政府汽车消费补贴申报”。

2.补贴申报资料

填写购车信息,提交资料如下:

(1)购车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人像面和国徽面);

(2)所购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应上传在活动参与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发票日期须在活动期内,须为首次开具,重开、换开的资格不予认定);

(3)所购乘用车行驶证原件(主、副页)照片(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副页须有“新能源”标注);

(4)所购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第1、2页)照片;

(5)购车人的银行卡照片(可正常接收补贴资金);

(6)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为确保补贴顺利发放至消费者,所有图(照)片资料请按要求旋转至正常可视画面且完整、清晰。

3.补贴审核及发放流程

审核分为系统初审、第三方机构复审,按照消费者提交资料先后顺序进行审核。消费者提交资料后,应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进度,并根据提示进行资料修改,资料有问题被退回的消费者务必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修改,到期审核依旧不通过的,不予承兑。

审核结束后,审核通过名单将在济南市商务局官方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公示结果发放补贴至消费者提交的银行卡中。

(五)注意事项

1.申领人应认真核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特别是银行卡账号),及时关注“补贴平台”信息提示进行修改。活动期间内,申领人应为机动车所有人,同一申领人限申领一次补贴。同一身份证号、同一银行卡号、同一手机号码,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用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银行卡所有人信息要与机动车所有人一致。申领人要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贴资格,追缴补贴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2.汽车销售企业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它手段协助机动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贴。如有上述行为之一,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贴资格,依法追究企业责任。

3.活动期间,市商务局、齐鲁银行将实时监测补贴活动情况,对于因恶意套取财政补贴等非正常因素造成活动补贴资金异常增长、财政资金面临较大损失风险时有权提前终止活动。

(六)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4006096588

济南市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活动公告

(一)补贴时间

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开始,最晚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二)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报废注销个人名下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济南市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含2.0T,下同)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注销上述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注销上述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给予补贴。报废的旧车必须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三)补贴范围和条件

1.补贴申请人为个人消费者,报废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必须为同一人;

2.申请人报废、注销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3.申请人购买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报废旧车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车时间为准,购买新车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注册登记时间以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时间为准。上述材料均应于2025年1月1日之后开具。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取得全部上述4类证明材料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旧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

5.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银行卡号(Ⅰ类借记卡)及开户行名称;

2.报废旧乘用车: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一联或第五联)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3.新乘用车: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号牌号码、购买、注册日期等,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一联“发票联”)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一、二页)。

(五)申报流程

1.申请人线上申请

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于2026年1月10日前,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选择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济南市为补贴受理地,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及资金发放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补贴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后,及时按程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在实施期内,额满即止。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购置同一辆新乘用车(以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不得重复申请享受国家汽车报废更新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已申领上述任意一种类型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另一种类型补贴。

2.在补贴申请信息审核期间,购置的新乘用车应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济南市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公告

(一)补贴时间

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开始,最晚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二)补贴内容和标准

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旧乘用车,并在济南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均为新车),且在山东省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并取得有效《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对转让旧乘用车并购置燃油乘用车,购车价格8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3000元,价格8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每辆补贴8000元,价格2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2000元;对转让旧乘用车并购置新能源乘用车,购车价格8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价格8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每辆补贴10000元,价格2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5000元。购置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转让的旧乘用车应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以《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时间为准)。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三)补贴范围和条件

1.补贴申请人为个人消费者,转让旧乘用车的消费者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必须为同一人;

2.申请人转让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3.申请人购置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4.转让时间以旧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时间为准。购置新乘用车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注册登记时间以新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时间为准。上述材料均应于2025年1月1日之后开具。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3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取得全部上述3类证明材料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转让的旧车和购置的新车应符合《济南市商务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济南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商务字〔2024〕81号)有关要求。

5.乘用车是指九座及以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视为新能源乘用车,挂其他汽车号牌的视为燃油乘用车。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银行卡号(Ⅰ类借记卡)及开户行名称;

2.旧乘用车: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号牌号码、转让登记日期等,上传旧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转让前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3.新乘用车: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号牌号码、购置、注册日期等,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一联“发票联”)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一、二页)。

(五)申报流程

1.申请人线上申请

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选择购置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济南市为补贴受理地,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报信息,并清晰完整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及资金发放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符合本细则补贴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后,根据审核确定的补贴金额,及时按程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在实施期内,额满即止。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购置同一辆新乘用车(以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不得重复申请享受国家汽车报废更新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已申领上述任意一种类型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另一种类型补贴。

2.在补贴申请信息审核期间,购置的新乘用车应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来源:爱章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