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印发行动计划,促进住房领域消费措施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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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印发行动计划,促进住房领域消费措施出炉

各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消费有关部署和省政府《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体育局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2025年1月27日

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提振消费工作部署,落实《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现就促进住房领域消费,提出如下措施。

一、积极组织各类住房促销活动

(一)着力推动一季度“开门红”。抓住春节、元宵节等有利时机,加强省、市联动,在全省集中开展“迎新年购房安家”“新春房展会”等主题活动,结合各地文旅、体育等重大项目,开设展示场馆、设立移动售楼处,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氛围声势,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热情。一季度全省各地组织召开住房消费各类活动不低于150场,力争实现“开门红”。

(二)持续搭建交易平台。提前策划全年住房促销活动,充分利用“五一”“十一”黄金周和寒暑假,常态化组织房交会、精品楼盘推介会、外销展示会等,打造永不落幕的楼盘展示平台。鼓励各市、县(市、区)创新建立“房产超市”,搭建线上选房、看房系统,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购房服务。指导房企运用网络直播等新媒体平台,拓展销售渠道。

(三)加大群团购活动力度。锚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职工群体,摸清购房意向和需求,组织房地产企业积极开展供需精准对接,有序进企业、进机关、进院校、进社区举办“群团购”活动。抓好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契机,精心筛选刚需楼盘,引导房企推出团购优惠措施,宣传惠民政策,有效释放返乡人员购房需求。全方位展示优质项目,推广威海等市“外销”经验做法,为省外、市外群众购房提供便利,进一步拓宽外销市场。

(四)注重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宣传矩阵,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企稳向好情况的报道,确保信息传播覆盖广泛,精准定位目标消费群体。组织召开全省房地产政策宣贯会议,围绕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指导各市加大支持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解读国家、省、市各级购房优惠政策,持续提振市场信心。加大对散播不实言论、恶意唱衰房地产市场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充分释放房地产存量增量

政策红利

(五)动态优化调控政策。实时掌握房地产市场动态,加强监测分析,充分发挥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用好“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政策组合拳,进一步优化完善省市两级政策工具箱,切实把各项存量、增量政策落实到位。

(六)大力推行“房票”安置。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房屋征收工作中,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推行“房票”安置模式,房屋被征收群众可持“房票”购房。进一步加大“房票”优惠力度和覆盖范围,允许“房票”在更大区域内转让、拆分、组合使用,适当延长使用有效期,适度提高持票购房补贴比例,打通跨区使用堵点。

(七)有效促进房屋“以旧换新”。严格落实换购住房阶段性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在同一副省级城市、地级市辖区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鼓励有条件的房企在出售新建商品房时,将群众旧房按照第三方评估价格抵顶新房房款,助力群众住房“以旧换新”。

(八)稳妥实施城中村改造。抢抓城中村改造政策扩围机遇,指导各地合理确定城中村改造范围和标准,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建立项目清单,做好项目储备,重点支持群众改造意愿强烈、条件比较成熟的项目,做实“一项目两方案”,推动更多条件成熟的项目列入国家计划,用好专项借款政策,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引导选择“房票”等货币化安置方式。加快推进项目进展,确保年度计划项目年底前全部开工。

三、更好满足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九)稳步提升住宅品质。召开全省“好房子”建设工作部署会,推介各市“好房子”建设典型经验。继续开展省级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筛选,力争数量、质量双突破。加大优质项目宣传推介力度,有效提振市场消费信心。在新出让优质地块上的商品住宅项目,按照高品质住宅标准进行建设,在优化容积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贷款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打造更多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调整市场供需结构,满足群众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十)加快改造老旧小区。聚焦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继续落实《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带动以旧换新工作推进方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开展好“五个一”活动。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居民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建筑门窗等节能改造、适老化改造,努力实现小区面貌更优美、居民户内能焕新、消费投资可促进。2025年,全省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44个、13.7万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000部。

(十一)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通过搭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提高设施设备智能管理水平,实现智能化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和节能增效,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标准,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精准掌握居民消费需求,通过自主开展或与专业化机构合作等方式,拓宽物业服务领域,积极对接各类商业服务,聚焦“一老一小”发展社区食堂等居家社区养老和婴幼儿托育服务,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加快实现由物的管理向居民服务转型升级,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服务需求。

四、全力保障刚性住房需求

(十二)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以需定建、以需定购,指导各市动态掌握保障性住房需求和合适房源情况,加强政策和项目储备,建立健全住房需求轮候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房纳入收购范围,结合当地住房需求确定收购项目和收购规模,确保供需匹配、人房相适。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合理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已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进展,确保2025年底前建成交付10万套以上,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申请受理渠道,着力提升租住环境和品质。

(十三)规范发展租赁业务。支持各市用好国家政策,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租赁住房,有效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稳定住房租赁关系,持续培育市场主体,重点发展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鼓励和引导住房租赁企业提升产品品质,优化租赁服务,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多样化住房租赁需求。

(十四)充分发挥租赁补贴作用。合理确定租赁补贴发放对象和发放规模,将符合当地保障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纳入补贴范围;完善补贴政策,根据保障对象住房困难程度和支付能力等,动态调整租赁补贴标准和补贴面积,分类别、分层次给予在市场租房居住的住房保障家庭差别化租赁补贴;及时足额发放,指导各市调整补贴发放时间和发放频次,原则上按月或按季度发放。

五、切实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

(十五)有序提高使用额度。各市根据当地商品住房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等,适当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推广公积金直付房租新模式,租房提取额同比增长20%以上。提高住房公积金实际可贷额度,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可提高至60%。支持现房销售,购买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10%以上。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可降至20%。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实现贷款审批、抵押登记等事项一站式集成办理。取消异地购房提取和偿还贷款提取的户籍地和工作地限制。

(十六)积极放宽缴存范围。推动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指导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日照、德州等7个试点城市强化政策集成和协调联动,出台更多利好政策,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支持其他设区市推进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公积金,实现“应缴尽缴、愿缴能缴”。全年新增灵活就业缴存10万人以上,进一步激发市场消费潜力,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在城镇稳业安居。

(十七)科学运用公积金数据推动授信增信。支持将住房公积金数据转化为信用信息,推广济南、淄博、枣庄等市经验做法,强化住房公积金数据融合利用,鼓励商业银行以各市提供的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为基础,推出个人消费贷、信用贷等“利率低、手续简、审批快”的专属金融信贷产品,支持缴存人提升个人消费能力。

六、努力保障项目开发建设

(十八)加强房地联动。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联动,依据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科学编制“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和2025年住房年度计划,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预期稳定、供需平衡。

(十九)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将“白名单”机制作为合规住房开发项目的主要融资渠道,实施项目主办银行制,动态梳理住房开发项目融资需求,推动合规项目“应进尽进”、已审贷款“应贷尽贷”、资金拨付“能早尽早”,更好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力争全省“白名单”授信总规模保持在3000亿元以上。

(二十)优化服务监管工作。督促各市树牢大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三全服务”制度,充分发挥“一官两员”(首席服务官、项目帮办员、项目督办员)作用,及早发现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千方百计帮助协调解决。建立完善“促销售”“促开工”工作台账,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定期加强工作指导调度,靠前服务、简化项目施工手续、深入推进“电子证照”,助力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尽快供应更多住房产品。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