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
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6#泊位等4个泊位
对外启用的批复
鲁政字〔2025〕16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6#泊位等4个涉外作业点对外启用的请示》(烟政呈〔2025〕1号)收悉。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驻鲁口岸查验单位验收,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6#、7#、10#和11#泊位符合对外启用条件,批准其对外启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