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手机、平板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政策来了
1月20日,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了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数码产品补贴标准、补贴流程及方式、审核流程等。
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
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在补贴品种和补贴标准方面,2025年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
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通信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补贴时间自2025年1月20日起启动,具体时间以各市通知为准。
在补贴流程及方式上,消费者可通过所在地指定购新补贴平台,实名认证申领补贴资格,在当地政策参与企业范围内,自愿选择门店参加购新补贴活动。
《实施细则》提出,各市要以方便消费者申领购买为目标,以操作简便、好用快捷为原则,以支付立减为主要方式,丰富支付渠道,合理设计补贴申领流程,确保资格申领界面友好、便捷、操作步骤简洁流畅。
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简化资金核销流程、缩短兑付周期,可按规定采取提前预拨资金、滚动兑付资金等方式,减轻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垫资压力。
各市至多选择2个平台开展产品购新补贴
《实施细则》要求,各市要一视同仁支持内外资品牌产品、不同类型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政策,合理确定政策参与企业并公示,建立企业库,实行动态管理。
各市要强化数字赋能,对消费者身份信息真实性、补贴产品交易真实性以及同一消费者补贴资格的唯一性、同一件产品享受补贴资金的唯一性进行校验。
《实施细则》明确,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易变现电子产品,需现场拆封、开机并激活,销售企业需做好SN码、IMEI码等必要产品信息的采集工作。
同时,规范开具交易凭证与发票,并载明购买人、补贴产品的相关必要信息(SN码必填),确保所有信息真实无误后,由各市交易平台审核并上传至省平台系统校验,确保每笔交易闭环、可溯,有效防范骗补套补行为。要引导消费者配合做好必要的信息采集等工作,保护好消费者个人信息。
《实施细则》还要求,各市至多选择2个平台开展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产品购新补贴,并确定其中1家平台负责与省级资格核验系统对接,归口两家平台数据,有关信息按照规定统一提报。
市级平台包括商家报名及企业库、商品库、SN码库等内容,具有补贴申领、交易支付、资金核销、订单审核各环节信息安全等功能,可实现交叉核验与比对印证,通过大数据分析,对虚假交易、跨地区重复购买、大量囤货、骗补套补等加强监测预警,有效拦截各类异常交易订单。
12类家电产品纳入以旧换新补贴范围
1月20日,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堵点,全链条促进家电以旧换新,推动家电换“智”升级,持续扩大消费潜能。
《方案》鼓励家电生产、销售、回收、拆解等各类企业,积极参与以旧换新和开展促销活动,全链条整合上下游和线上线下资源,对换购高效家电的消费者给予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电冰箱(含冰吧、冰柜、冷柜)、洗衣机(含干衣机、洗烘一体机)、电视机(含激光电视、智慧屏)、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风管机)、电脑(限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其中台式电脑主机和显示器为一套)、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热水器)、家用灶具(含家用集成灶)、吸油烟机、净水器(含家用净水机)、洗碗机、微波炉、电饭煲(含电饭锅)12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其中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类产品最多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对“先涨价后打折”行为
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
《方案》特别提出,各市要引导政策参与主体诚信经营,公开承诺产品销售价格。对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打折”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处理。
同时,鼓励参与主体开设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专区,明确家电以旧换新的国家补贴标准、额度及补贴性质。保障消费者投诉渠道,严打假冒伪劣。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叠加优惠让利,形成政策“组合拳”。
来源:山东省商务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