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将至,为满足部分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意愿,突出“安全过节、喜庆过节”主题,聊城市在主城区外“四面八处”设置了集中燃放点,市民可前往燃放。这些集中燃放点分别是:
1.聊临路东昌上林苑燃放点
2.聊冠路平安驾校总校燃放点
3.西外环中华葫芦文化园燃放点
4.朱老庄镇徐集村休闲广场燃放点
5.光岳路南首刘道之蒲公英观光园燃放点
6.高新区聊滑路以南兴隆村位山黄河公园燃放点
7.东外环以东济聊一级公路王鄂生产桥东亲水园广场燃放点
8.北城街道大瓜园燃放点
具体位置信息如下:这八处燃放点均可通过百度地图搜索地名直接导航前往
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期间,聊城市将组织公安、应急、消防、卫健等部门加强现场秩序维护,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在此,呼吁节日期间确有燃放意愿的市民,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尽可能选择这些公共区域进行燃放,自觉遵守集中燃放点安全管理措施,大家共同维护良好燃放秩序,共同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人身、财产安全。
燃放点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市民依法燃放、文明燃放、安全燃放。
二、请在指定地点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产品包装箱上应粘贴《普通烟花爆竹标识码》,不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
三、燃放前应看清烟花爆竹外包装上标注的注意事项,按照燃放说明小心操作。
四、点燃烟花爆竹后,燃放者应迅速移至安全位置。发生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靠近烟花爆竹,至少要等15分钟后再去处理。
五、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不要醉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六、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及时清扫场地,发现余火应及时进行泼水灭火处理。
七、根据相关规定,重污染天气期间,实行全域禁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稿件来源:“聊城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