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分行对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庆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最高罚款金额为27.5万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违反规定占压财政资金;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针对以上违规情况。对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警告处罚,并被罚款27.5万元。时任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副行长张扬,对该行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罚款1万元。
另外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庆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均被罚款25万元。
同时,时任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杨萍、时任山东庆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黄本彦,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5万元。(一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