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2024年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理案件21件,赔偿数额共计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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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院:2024年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理案件21件,赔偿数额共计1.6亿元

2024年12月3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做实严格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山东法院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第二批),并公布“稻花香”大米商标侵权案等5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近年来山东法院锚定“走在前、挑大梁”,积极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严厉制裁严重侵权行为,确保权利人得到足额充分赔偿,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理案件43件,赔偿数额共计2.42亿元,个案最高赔偿数额3000万元,多个案件赔偿数额在2000万元以上。

2024年,山东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理案件21件,赔偿数额共计1.6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34%和235%,切实做到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

从2024年新增的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来看,适用更加坚决,保护更加充分。对符合适用条件的案件坚决依法适用,让权利人受损权益得以挽回,让侵权者付出更重代价,多个案件全额支持了权利人的赔偿诉求。

案情更加复杂,法律关系交织。多个案件均为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对法官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秉持司法谦抑,防止利益失衡。在案件中坚持严格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坚决不能突破法律规定。四是加强协同保护,凝聚保护合力。在民事诉讼中对因侵权被行政处罚后仍实施侵权行为的侵权人判决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有效凝聚行政与司法保护合力。

来源:新黄河